至今化妝品動物實驗在全球高達8成的國家仍舊為合法,據保守估計,在中國大陸每年有30萬隻動物,在化妝品實驗中不幸喪失生命。自2014年6月起,大陸國內化妝品公司生產的一般化妝品,不再被中國政府強制規定需進行動物實驗;但台灣目前法律,則仍允許化妝品成分以及產品進行動物實驗測試。

國際品牌化妝品進入大陸銷售,至今仍需經中國政府實驗室進行獨立的動物實驗;前年6月,大陸20年來首度修改化妝品法規,取消「非特殊性」一般國產化妝品需動物實驗的強制規定。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當時曾表示,「中國在過去一直被認為是終止化妝品動物實驗的一堵高牆,但今天,我們所看到的是中國已經朝向終止化妝品動物實驗邁進一大步!」

2015年4月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出《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》修正案,擬禁止台灣化妝品業者針對化妝品成品、半成品、原料、配料等進行動物實驗,除非成分將被廣泛利用且具不可取代性、對人體健康有威脅且證明有動物實驗之需求。

但據主管機關衛福部與業者溝通後,發現有兩派不同聲音,其一,因為成本太高,完全沒有在做動物實驗的業者,修法禁止後對他們也沒有影響;其二,有在做動物實驗,但是比例不高者,還是希望政府能夠保留做動物實驗的權利。

台灣為全球「讓美麗遠離殘酷 終結化妝品動物實驗」運動的成員之一,目前台灣的法規中,非含藥化妝品雖無強制規定須進行動物實驗,但有些公司仍為開發新產品,在化妝品中加入新的化學成分,而進行一系列動物實驗。實驗者會將化學物質強制滴到兔子和其他動物的眼睛內,或塗抹化學物質在動物剃毛過後的赤裸皮膚上,有時甚至強迫動物吞下致命的劑量。

轉載自:中時電子報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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